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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警方最近披露申城首例「套路加盟」合約詐騙案,相關品牌代言人馬伊琍被推上輿論風口浪尖,風波至今仍未平息。近年來,從貨不對版到誇大宣傳,再到造成受眾難以挽回的經濟財產損失,明星代言虛假廣告亂象頻頻發生,引發公眾關注。相關專家表示,明星代言不實廣告不只違社會公德,更涉嫌觸犯相關法律。

  社會事件似乎也有“傳染性”,一件事情發生之後,就會觸動同類事件頻發的“開關”,明星代言就是這樣。近來,明星代言頻頻“翻車”,顛得“乘客”頭暈目眩,甚至人仰馬翻。那些跟著明星「上車」的投資者、消費者,有的上當受騙,有的虧了血本。消費者相信明星代言,買點產品上當,只是破點小財,要是跟著投資,賭上身家性命,麻煩就大了。上海一位老人,看了某知名人物代言某平台,於是投資38萬多元,該平台爆雷後,老人血本無歸,欲哭無淚。

  明星代言幾乎是“無本生意”,拍一個廣告片,或拍幾張照片,天價代言費“袋袋平安”,就算代言的公司或產品出了事、害了人,只需一紙“道歉”,就能全身而退,像啥事都沒發生過。正因為收益高而風險小,明星對代言趨之若鶓。某網紅燕窩品牌,最近被課以20萬元的行政罰款,並“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但在其官方網站春藥 增大丸 威爾鋼VIAGRA 瑪卡粉包 增大軟膏 持久液 樂威莊 LEVIRA 金蒼蠅淫蕩水

日本藤素購買 美國黑金購買 樂威莊效果 樂威莊代購 LOVE JUICE 美國GHB ,仍有明星為其站台,並稱「我吃×××很久了,一直都很喜歡…”,代言行為絲毫不受事件影響。

  代言時衝在前頭,出事後縮在裡頭,代言明星很任性,受害群眾很無奈。因此,大家都希望對「翻車」的代言明星進行追責,事實上法律也有相關規定,只不過知易行難。除非明星代言有明顯違法或違規問題,否則事情也不好辦。相關法律規定,明星明知對方有問題仍堅持代言,或應該知道對方狀況而不去了解,才會被追責,「明知或應知」由誰來舉證?受害者做不到,除非舉證責任倒置。

  小心“上車”,才能躲過明星代言“翻車”。安全性最高、成本最小的辦法,還是投資者、消費者自己多長一個心眼,不要因為相信明星轉而無條件信任其代言的企業或產品,兩者根本不是一回事,不能畫等號。廣告上,代言明星對某款產品吹得天花亂墜,甚至還說自己一直在用,其實都是企業寫的文案,明星代言之前可能見都沒見過該產品。例如,某大牌女明星說自己的孩子一直在喝某款不知名的奶粉,你信嗎?做個理性的投資者、消費者,在做投資或消費決策之前先過一遍腦子,才能把踩雷的風險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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