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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析理論道】

 

  數據是數位經濟的關鍵要素,數據的高效流通和合理使用是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支撐數位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內在要求。春藥 增大丸 威爾鋼VIAGRA 瑪卡粉包 增大軟膏 持久液 樂威莊 LEVIRA 金蒼蠅淫蕩水

日本藤素購買 美國黑金購買 樂威莊效果 樂威莊代購 LOVE JUICE 美國GHB 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建構資料基礎制度更好發揮資料要素作用的意見》(簡稱「資料二十條」)對資料基礎制度作出系統性佈局,隨著國家資料局正式掛牌運行,資料要素流動的制度建設進入實質階段。充分尊重資料流動市場規律和製度需求,依照產權明晰、交易順暢、安全合規的要求完善資料流通制度,是建構和發展資料要素市場的基礎工程。

  明確資料產權制度,突破資料要素流通的關鍵障礙

  產權明晰是資料要素市場化配置的基本前提。目前我國數據市場流通規模不大且交易不活躍,原因並非缺乏高品質數據產品供給與需求,而是由於數據產權制度的缺位。加速建構資料產權制度,明確資料權利結構和權利歸屬,有助於消除制度不確定性導致的激勵不相容,解決資料要素流通的關鍵障礙。

  資料具有虛擬性、可複製性、非排他性、非消耗性等特徵,其形成又涉及來源方、處理者等眾多主體的共同貢獻,且資料在財產屬性之外還具有一定的人格屬性,存在利益相關方和權益內容的多元性,這決定了資料難以以傳統方式確定其權利結構和歸屬。「資料二十條」提出了資料資源持有權、資料加工使用權、資料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作機制,嘗試透過淡化所有權平衡資料生產、流通和使用過程中各方參與者的權利。資料產權的結構性分置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明確權利界定和分配的原則和方向,但相關權利的具體權能和歸屬仍有待於在製度設計中予以精細化、規範化立法表達,實現從政策話語到制度規則的落地。

  資料產權制度的明確需要充分考慮資料生命週期的客觀規律和利益結構,以鼓勵資料生產和便利資料流通利用為價值導向,完成製度選擇與規則建構。首先,資料權屬界定應以資料生產為中心。由資料收集、清洗、加工等所構成的資料生產是資料要素的形成基礎與價值來源。將數據春藥 增大丸 威爾鋼VIAGRA 瑪卡粉包 增大軟膏 持久液 樂威莊 LEVIRA 金蒼蠅淫蕩水

日本藤素購買 美國黑金購買 樂威莊效果 樂威莊代購 LOVE JUICE 美國GHB 產權授予數據生產者,是尊重其處理投入並激勵數據價值創造的理性選擇。其次,資料權能劃分應以資料流通為中心。資料確權不僅要考慮權益保護,也要考慮流通便利。多樣化的資料權能配置可以為資料產權主體以更靈活且符合實際的方式進行資料流通提供便利。資料產權應合理劃分為持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等權能,形成體系化多樣性的資料權能結構,允許資料產權主體選擇性或概括性地轉讓或授權,從而為資料要素流通提供更靈活的製度空間。最後,以利益平衡為中心完善資料產權限制。要素意義上的資料來自眾多主體的貢獻,涉及大量個人或組織的人格利益和財產利益,因此資料產權並非絕對權,而應受到在先權益和公共利益的限制。為避免資料產權集中於資料生產者導致的壟斷和侵權,可以考慮探索原始資料主體即資料來源者的刪除權制度、資料的合理使用和強制許可製度,合理限制資料產權以實現多方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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