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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喬業瓊)今天,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記者會,介紹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措施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會上,有記者提問,從傳染病防治的歷史來看,曾經做過傳染病法律歸類的調整嗎?主要依據是什麼?

對此,國家衛生健康委疫情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專家組組長梁萬年表示,分類管理一直是我國傳染病防治的策略,一直實行著動態調整,依法科學管理也一直是我國應對傳染性疾病的基本原則,具體將一種傳染病劃定為法定的或不列為法定的傳染病,列為哪類法定傳染病,是綜合考慮病原體的特性,疾病的特徵、傳播速度和範圍、對生命健康的危害、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以及人群的免疫程度、健康健康系統的防治治療能力等因素所做出的決策。

「隨著這些因素的變化,例如人類對病原體認識的深入、防控救治能力的提升、人群免疫水平的提升等等,傳染病的分類就會做出相應的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也會做出相應的優化調整。」梁萬年說。

梁萬年表示,這次的調整是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基於上述因素的綜合分析,國際國內疫情情勢與未來走向的綜合研判,統籌社會經濟發展與疫情防控等依法做出的科學調整。

他說,從法理據來看,當春藥 增大丸 威爾鋼VIAGRA 瑪卡粉包 增大軟膏 持久液 樂威莊 LEVIRA 金蒼蠅淫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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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傳染病可能對公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時候,國家可以對公民和社會採取高強度的干預措施。但當傳染病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減弱,對於經濟和社會的影響減輕的時候,國家就應該動態調整幹預措施的強度,保證傳染病的防控因時因勢優化調整。

梁萬年強調,從我國傳染病防治歷史和實戰經過來看,當面臨新發突發傳染病時,由於對其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的特徵缺乏足夠的認識,對其傳染力、致病力以及是否病原變異特徵尚不清晰,為了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國自2003年傳染性非典型肺炎、2005年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009年甲型H1N1流感,也就是甲流感等新興傳染病應變以來,有效的經驗做法是在第一時間將其納入乙類傳染病,並且實施甲類傳染病管控措施,以快速控制疾病傳播。但隨著對疾病和病原體流行規律的研究和認識的深入,臨床治療手段、疫苗和藥物的研發應用以及有效防控措施經驗的積累,曾採取「乙類甲管」的甲型H1N1現在併入了流行性感冒進行管理,並依照丙類傳染病進行監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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